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简介

     1999年4月6日根据淮南市编制委员会下发的《同意成立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》(淮编[1999]15号),淮南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淮南市政府集中采购机关,隶属淮南市财政局,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。
    按照国家监察部、财政部、审计署[2000][2001]两个5号文关于“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”分设的要求,2002年9月初,淮南市财政局机构改革实行单位政、事分开原则,成立了政府采购科和市政府采购中心。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为:编发政府采购信息,编制政府采购标书,审查供应商资格,组织签订开标,评标和定标,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签定,组织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验收等。
   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,根据《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淮南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行细则》以及《淮南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淮南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》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,积极宣传政府采购制度,致力于政府采购业务的实践,建立和完善采购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和监督运行机制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信”原则,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,努力使采购额度增加、采购范围扩大、采购形式多样、采购程序更加规范,并牢固树立服务观念,提高采购队伍人员素质。
   截止2002年11月份,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累计完成各类采购项目180个,项目合同金额达到4300多万元,政府采购中心在保证项目质量、服务前提下,平均资金节约率达10%以上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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